揭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智能交通指揮系統(tǒng)第一期建設有關項目
實行包干維護采購項目公開招標公告
廣東平正招標采購服務有限公司揭陽分公司(以下簡稱“采購代理機構”)受揭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(以下簡稱“采購人”)的委托,擬對揭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智能交通指揮系統(tǒng)第一期建設有關項目實行包干維護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采購,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投標。
一、采購項目編號:PZJY15-GK027-C
二、采購項目名稱:揭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智能交通指揮系統(tǒng)第一期建設有關項目實行包干維護采購項目
三、采購預算:人民幣2,395,602.51元(投標報價超過采購預算為無效投標)
四、項目內容及需求:
1、項目內容:智能交通指揮系統(tǒng)第一期建設有關項目實行包干維護
2、服務期:三年
3、具體技術參數(shù)或需求:詳見招標文件
五、供應商資格:
1、投標人必須符合《政府采購法》第二十二條規(guī)定的條件;
2、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企業(yè)法人,具有相應的生產或經營范圍;
3、投標人具備安全技術防范系統(tǒng)設計、施工、維修資格;
4、投標人必須無行賄犯罪記錄,提供人民檢察院出具的《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》;
5、本項目不接受聯(lián)合體報價。
六、投標人在購買招標文件時須提交下列相關資質資料(復印件加蓋公章存檔,原件查驗后退回):
1、營業(yè)執(zhí)照副本;
2、國、地稅稅務登記證副本;
3、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;
4、企業(yè)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(若法定代表人委托報名的,應同時出具法人授權委托證明書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證);
5、企業(yè)上一年度財務報表;
6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證明;
7、安全技術防范系統(tǒng)設計、施工、維修資格證;
8、人民檢察院出具的《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》;
9、供應商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做出書面承諾函。
以上資料由采購代理機構會同采購人代表現(xiàn)場進行核查,只有核查合格的投標人,才可以購買招標文件。
七、符合資格的供應商應當在2015年10月22日起至2015年10月28日期間(上午9:00-11:30,下午14:30-17:00,法定節(jié)假日除外)到廣東平正招標采購服務有限公司揭陽分公司購買招標文件,招標文件每套售價人民幣150元,售后不退。
八、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:2015年11月11日15時00分(提前30分鐘受理投標文件)
九、投標文件遞交地點:廣東平正招標采購服務有限公司揭陽分公司
十、開標評標時間:2015年11月11日15時00分
十一、開標評標地點:廣東平正招標采購服務有限公司揭陽分公司
十二、采購人、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、地址和聯(lián)系方式
1、采購人:揭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
地址:揭陽市榕城區(qū)
聯(lián)系人:楊警官
電話:0663-8227680
2、采購代理機構:廣東平正招標采購服務有限公司揭陽分公司
地址:揭陽市榕城區(qū)環(huán)市北路城市家園A幢8-9號(東成漁村東側)
聯(lián)系人:林先生
電話:0663-8258166
傳真:0663-8258266
采購人確認(蓋章):
廣東平正招標采購服務有限公司揭陽分公司 2015年10月21日 |